东莞入户申请书(实用14篇)

时间:2023-11-09 06:10:45 作者:HT书生

申请书是申请某项事务或权益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展示申请人的能力和素质。掌握一些优秀的申请书范例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书面表达能力和撰写水平。

入户申请书

您好,本人系xx师范大学20xx届毕业研究生xxx。现由于工作变动,特向您申请协助办理相关落户事宜。20xx年6月,本人与深圳市龙房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人事档案挂靠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户口挂靠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学校为本人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为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7月21日。

x月底,本人又与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三工程局达成新的就业意向。为避免落户深圳再回迁天津的诸多不便,本人并没有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日期内落户深圳。

x月初,本人在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之后,又与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三工程局签订了新的就业协议,之后按照规定又分别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办理了就业报到证改派,中国水电集团第十三工程局企业性质为央企,总部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xx号,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且同意本人户口落于其集体户。综上,恳请贵处协助本人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对于此事给您造成的不必要麻烦,本人也表示深深的歉意。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入户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男,19**年*月*日出生,19**年*月参加工作,于20xx年*月从****单位退休,户口所在地:****,系非农业户口。身份证号:****。

妻子:***,女,19**年*月*日出生,19**年*月参加工作,于200*年*月从****单位退休,户口所在地:****,系非农业户口。身份证号:****。

我们于19**年*月*日结婚原配夫妻。共生育一个子女。

女儿:**,女,19**年*月*日出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非农业户口。身份证号:****。19**年*月因高考上学,户口转入北京市,20xx年因工作派遣,户口转入****集体户,20xx年*月迁入现址。

因身边无子女,生活有困难,申请投靠女儿**入户,以便互相照顾。

入户申请书

xx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岁,已婚,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为___市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为___路___号。现由于___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的推进,需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沪无住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现寄居亲戚家中,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将户口迁至该处“社区公共户”,垦望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入户申请书

我叫______,男(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在济南市______,(若是再婚者,将自己第一次婚姻状况写清楚,包括什么时间与谁结婚,什么时间离婚,有无子女,子女归属问题)。

我爱人______,女(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为:____省____市(县),属于非农业(农业)户口,(若是再婚者,书写同上)。

我与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两人均为初婚(或是其他),未生育(或是已有孩子,户口随______落于____地方),为生活方便,特申请将____的户口落于我的户口上,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户申请书

xxxx派出所:

本人_____,____岁,已婚,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为___市集体户口,户口所在地为___路___号。现由于___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的推进,需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沪无住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现寄居亲戚家中,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故申请将户口迁至该处“社区公共户”,垦望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入户申请书

_公安分局:。

本人__,性别:男,文化程度: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非农业户口,现居住于________,所属辖区:____派出所。

配偶__,性别:女,文化程度: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非农业户口。

__年__月__日与配偶__在本市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均属晚婚(初婚),无子女。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__省__市离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____相隔较远,加之配偶于__年__月应聘在______工作,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__的户口从异地迁入户本市建邺区,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__年__月__日。

入户申请书

本人______,性别: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非农业户口。

配偶:______,性别: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农业户口。

本人于______年月______日与配偶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内育有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现在已______岁。由于配偶现年龄已满______周岁,结婚也已经满______年,符合国家户口迁徒政策,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____的户口从______迁入______,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东莞积分入户制度

迁户口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请大家考虑全面再行办理,因为申请办理是费时费力,如果想再回迁,那就更加是难上加难。

本人想迁户口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孩子能在莞享受义务教肓,及当地医保,能够在自己的身边长大,不当留守儿童。

因本人刚刚递交了积分入户资料,在办理过程中也走了一些弯路,为了方便大家办理,将具体流程稍加整理了一下,希望能让需要入户的同事及朋友比较清楚了解办理程序,能够更加顺利、快捷递交入户资料。

东莞市积分入户标准分数是130分,只要达到这个分数就可以去申请了,所以申请人先下载《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算一下积分够不够再去申请。

需要办理积分入户的人员,请先登录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对积分入户作一个大概的了解。

/进入积分入户页面,下载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积分入户制申请所需要的表格,然后可以根据我总结的流程作参考去着手准备资料了。

个人实际操作流程总结如下:

第一步:需要完成两项申请人的基础资料在莞登记工作(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1、去所属镇街社区的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

2、去所属镇街社区的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婚肓登记,(如果已婚)登记时计生办会要求女士去所属计生服务所检查,然后出具《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肓情况报告单》,如果经检查合法,计生服务中心会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电脑,并与申请人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

办理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居住证、房产证、户口本、已婚肓者(结婚证、准生证、小孩出生证)。

第二步:需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两项业务(如家乡离莞较远,可请在家的家人代办)。

1、计生证明:在网上下载表格一式两份,填好基础资料后去相关部门盖章。

2、无犯罪证明:直接凭申请人户口本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第三步:学历及专业职称查询验证。

1、学历验证:在学信网上自行查询,再凭验证码在网上(在线验证报告)处打印出《教肓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然后到想要入户地点的所属镇区(宣传教肓办公室)找负责人签字盖章。

2、专业技术资格查询:去证书颁发所属城市的人力资源局网站查询到个人信息,然后打印出《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网上查询证明书》作为提交资料即可。

第四步:在职证明:请本人所就职公司协助提供。

1、《劳动合同》:有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可直接提交复印件,未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交公司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证明,盖上公章。

2、在职证明:请公司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第五步:填表说明: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需要填写一式两份。

(每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彩照各1张)。

1、文化程度:个人是大专就直接填写大专,然后是姓名,还有就是毕业院校和证书编号。

2、职业资格:职业技术资格名称及等级,然后是姓名,还有就是证书编号。

3、居所情况:房产证编号,及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姓名。

若房产证上的人名不是申请人本人,但与申请人是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其他部份:如社保参保情况、计生情况、就业情况、居住情况等都只要填写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社会贡献、在莞投资、激励条件等因本人申请时未涉及,不了解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可自行打电话到新莞人服务中心查询。

第六步:资料提交。

去所属镇街新莞人办事中心提交资料,应携带所有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及职称证、户口本、房产证、已婚需随迁配偶的要有结婚证、有随迁子女的还要有孩子的出生证、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肓证明等。

(需各复印1份)。

应提交所有证明原件:申请表一式两份、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学历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在职证明、最近3个月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带原件去,只需提供复印件)等。

2、递交成功后,办事人员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给到申请人。

资料递交成功后,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在查询到办理进度。

东莞积分入户电话

莞城区北隅榕树角社区展厅一楼(教场街88号)。电话:22118856。

南城区体育公园一楼。电话:22816827。

万江区万福路81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22710110。

石龙镇新城区惠如新村8号。电话:82292371,82292372。

大岭山镇综合大楼1楼服务厅。电话:85788198。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6号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7120228。

横沥镇沿江路综治大楼4楼。电话:83716488。

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镇办事中心。电话:。81332132。

谢岗镇原外经大楼三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7636929。

望牛墩镇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电话:88516777,88516778。

虎门镇行政小区房地产管理所八楼。电话:82889912,82889913。

常平镇沿河东二路1号房地产大厦10楼。电话:83557325。

石排镇市民办事中心9号和10号窗口。电话:81701832转826或827。

石碣镇教育办一楼。电话:86010015。

洪梅镇桥东路流动人口股。电话:88432911。

东坑镇政府南楼一楼。电话:83868326,83385701。

寮步鸿图广场b1—b3栋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2391119。

高埗镇振兴路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1300061。

塘厦镇爱民街3号三楼303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2077848。

凤岗镇新型社区窗口。电话:82192122。

凤岗镇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窗口。电话:87776277。

凤岗镇官井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窗口。电话:87508368。

茶山镇综治维稳中心。电话:81855028。

企石镇江滨路5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1928028。

厚街镇政府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5895022。

麻涌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232701。

黄江镇常梅路黄牛埔路段一个窗口服务大朗四楼。电话:83664656。

沙田镇行政办事中心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809877。

长安镇莲峰路30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5844777。

松山湖园区礼宾路行政办公区b3栋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电话:22892112。

东莞积分入户制度

东莞入户新政如何规定?东莞的入户“新政”已于去年4月开始实施。

目前东莞仍然沿用“新政”中明确的“积分入户+条件准入”式入户政策。

为统一和规范全市人才积分制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

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东莞积分入户分值表东莞积分入户申请

个人近3个年度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

满4000元的20分;

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4、房屋契税。

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东莞积分入户制度

10.地税部门出具的工资薪金纳税情况证明。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吸纳就业情况、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企业参保员工名单,通过与社保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查询审核;申请人及其企业吸纳的5名以上的员工须在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目前为参保状态。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依法经营情况、纳税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直接查询审核;企业有非法经营、偷税漏税、欠薪等违法行为的,不予受理)。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及其提交的资格资料。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包括以下六类,并对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资料: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交荣誉证书、证书真实性证明材料(能够通过部门提供的名单目录查验的,无须提供荣誉证书真实性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名单目录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供)。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包括优秀新莞人、“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两新”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提交荣誉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荣誉证书名单目录作出查验)。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提交立功表现证书、在莞工作时间证明(由人力资源部门结合民政部门提供的立功名单目录作出查验;在莞工作时间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在莞参保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4)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2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5)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的,对照上述第(3)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作出查验。

(6)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对照历年技能竞赛获奖名单作出查验)。

四、资格申请办理程序。

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即来即办”要求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资格申请:

(一)受理建档。收到申请资料,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当场予以受理建档,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向申请人退还原件;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资料,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

(二)资格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

(三)复议核查。申请人在知道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受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人事关系(档案)转移办理。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转移人事关系(档案)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

(五)归档备查。各受理部门应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人才入户资格申请、审核资料进行归档。

五、户口迁移。

(一)申请入户。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填写《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和《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入户资料。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时,除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外,还须根据自身实际按如下情况提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

2.婚育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再婚的提供结婚证;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材料。

3.随迁人员相关材料: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未满16周岁可不用提供),随迁子女且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子女与父母双方亲子关系的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属非婚生育的),须提供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4.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

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按规定需要核发户口准迁证明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2.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材料:

(1)属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居民身份证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2)属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但户口未迁入本市的,或属非本市大专院校毕业生,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

3.留学人才按《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办理入户的,按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材料:

(1)未注销常住户口的,凭“入户资料”规定的资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

(2)已注销常住户口的,凭《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办理户口通知》(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核发)、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原注销户口底册或户口注销证明以及“选择入户地的依据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申请,市公安局审核后为留学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四)入户通报。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社区居委会,并每月定期将人才入户办理情况汇总报至属地人力资源部门。

六、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12月31日。

东莞积分入户制度

南城区体育公园一楼。电话:22816827。

东城区莞温路180号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22632889,22314729。

万江区万福路81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22710110。

石龙镇新城区惠如新村8号。电话:82292371,82292372。

大岭山镇综合大楼1楼服务厅。电话:85788198。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6号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7120228。

横沥镇沿江路综治大楼4楼。电话:83716488。

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镇办事中心。电话:。81332132。

谢岗镇原外经大楼三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7636929。

望牛墩镇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电话:88516777,88516778。

虎门镇行政小区房地产管理所八楼。电话:82889912,82889913。

常平镇沿河东二路1号房地产大厦10楼。电话:83557325。

石排镇市民办事中心9号和10号窗口。电话:81701832转826或827。

石碣镇教育办一楼。电话:86010015。

洪梅镇桥东路流动人口股。电话:88432911。

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电话:82816139,82816206。

东坑镇政府南楼一楼。电话:83868326,83385701。

寮步鸿图广场b1—b3栋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2391119。

高埗镇振兴路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1300061。

塘厦镇爱民街3号三楼303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2077848。

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行政办事中心c座二楼。电话:83429768,83458809。

凤岗镇新型社区窗口。电话:82192122。

凤岗镇雁田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窗口。电话:87776277。

凤岗镇官井头村新莞人服务管理站窗口。电话:87508368。

茶山镇综治维稳中心。电话:81855028。

企石镇江滨路5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1928028。

厚街镇政府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5895022。

麻涌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232701。

黄江镇常梅路黄牛埔路段一个窗口服务大朗四楼。电话:83664656。

沙田镇行政办事中心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8809877。

长安镇莲峰路30号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5844777。

中堂镇行政办事中心积分制入户办理窗口。电话:88126908。

松山湖园区礼宾路行政办公区b3栋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电话:22892112。

东莞积分入户制度

办证时限:

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收费标准:

核发《准迁证》工本费4元、《户口簿》工本费10元。

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入户资格的`申请人,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该申请人自被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